发行人概述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或“发行人”)于年3月25日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议。盟科药业是一家以治疗感染性疾病为核心的创新药企业。反馈回复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首轮问询回复:(1)年盟科香港和盟科医药共计以5项专利申请权入股发行人,年8月,盟科香港以8项专利及10项专利申请权评估并增资发行人;(2)发行人当前共18项已授权专利,其中有在不同国家申请同族专利的情形;(3)年在后续境外架构解除的会计处理中,公司对上述无形资产冲销至零。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年和年两次无形资产增资和当前18项专利的具体对应关系;(2)结合年对上述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情况,说明两次无形资产增资是否构成出资不实,是否合法合规。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属于同族专利的情形予以标注说明。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1)专利申请权用于增资的合法合规性分析①相关法规规定根据当时分别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均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根据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相关股东以专利申请权进行出资的合法合规性分析如下:②申请状态的专利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年专利出资中,盟科医药及盟科香港用于出资的申请状态的专利属于非货币财产,可以以货币估价,并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年4月20日出具《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合资所涉及的MRX-I新药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沪第30号),确认由盟科香港和盟科医药持有的用于出资的上述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分别为10,.00万元和1,.00万元。年专利出资中,盟科香港用于出资的申请状态的专利属于非货币财产,可以以货币估价,并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年1月13日出具《上海盟科药业有限公司拟了解MicuRxPharmaceuticals,Inc.和其附属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第号),确认盟科香港用于增资的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年9月30日的资产价值为41,.92万元。因此,盟科医药及盟科香港分别在发行人年增资及年增资过程中使用的申请状态的专利均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③申请状态的专利属于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年专利出资中,盟科医药及盟科香港用于出资的申请状态的专利可以依法转让。年8月24日至27日期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手续合格通知书》,年盟科有限成立时用于出资的专利申请权所有人已变更为盟科有限。年专利出资中,盟科香港用于出资的申请状态的专利可以依法转让。根据年7月23日盟科开曼与盟科香港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及年7月30日盟科香港与盟科有限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盟科香港以自盟科开曼受让17项境外专利/专利申请权,并以上述无形资产对盟科有限进行增资。根据第三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出具的《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核查意见》并经检索美国、日本等境外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