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医院医生指定患者到院外药房购药等问题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公告强调:
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二、从严管理医疗机构外购药物,要求医疗机构明确外购药物范围,坚持患者知情同意原则,不得违规指引患者去指定药店自购药物;
三、持续加强医疗机构行风整治,对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行为的追责力度;
四、推进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不断优化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公告最后,广东省卫健委直接附上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投诉举报渠道,覆盖广东省以及21个市级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网址。广东卫健委也明确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相关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举报的相关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从广东卫健委在公告中的措辞和口吻不难看到,广东作为排名全国前列的医药大省可能又将迎来一轮针对药房托管、指定购药、药品回扣等乱象的集中整顿治理。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投诉举报渠道属地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网址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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