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策解读
日期:-04-11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年3月2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财*局于联合出台了《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已于出台之日起正式施行。《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背景下,立足我国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厉打击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重要保障举措。通过鼓励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共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构筑民生领域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阳光的竞争环境。
一、背景意义
市场监管工作涉及民生改善、市场活力、市场秩序、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各项领域,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共同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是实现市场经济社会共治、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市作为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
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监管合力,市市场监管局、市财*局在充分吸纳市场监管总局、财*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着力探索建立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监督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公众参与、市场主体自律、市场监管执法相互协调配合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二)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
(三)规范性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财*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4号)。
三、重点内容
《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三条,结合监管实际,主要解决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内部举报人举报及奖励、监督管理等问题。
(一)聚焦民生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