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企业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年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临时应急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已公布国家标准或省标准中药配方颗粒(见附件)
三、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供应企业资格要求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销售范围;
(二)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投标报名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提供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提供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及“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