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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2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行*处罚决定书(苏药监扬处字〔〕6号)显示,江苏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护发素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予处罚。
4月8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肆佰捌拾圆整(元),处以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壹仟玖佰贰拾圆整(元)
江苏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