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财*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01年第9号
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有关*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本公告自01年1月1日起至01年1月31日止执行。
财*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01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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