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诺达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达药业)于年3月20日被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区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两次招募,年8月19日,管理人确定了自然人毛明启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经诺达药业申请,年11月14日,高区法院裁定诺达药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经债务人、重整投资人申请,年4月24日,高区法院裁定威海本草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威海正糖家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威海诺达青年孵化器有限公司与诺达药业合并重整。
经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诺达药业提交的以毛明启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为进一步推进重整进程,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为最后一次招募),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诺达药业(含合并重整公司,下同)基本情况
年3月,诺达药业由原威海东宝制药厂改制后设立,住所地为威海市高科技产业开发区火炬四街-7号,法定代表人张鸿飞。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张鸿飞持股99.5%,股东陆金霞持股0.5%。诺达药业系中药种植、药物研发、药品生产和销售、健康管理及医疗的全产业链的集团公司。下设威海本草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威海正糖家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威海诺达青年孵化器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砒呋酯)的生产销售;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
二、诺达药业资产情况
诺达药业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三处房产、机器设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五处土地使用权、七项药品生产技术)等。资产总额初步评估值约,,.83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三处房产、机器设备)
1、诺达药业名下共三处房产(位于两宗土地使用权上),均为建于90年代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物,评估机构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初步评估值为39,,.00元。其中:综合楼——座落于火炬四街-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06平方米),评估值5,,.00元;制剂车间——座落于火炬四街-7-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18平方米),评估值12,,.00元;提取车间——座落于火炬四街-7-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00平方米),评估值21,,.00元。
2、机器设备(共项)评估值为1,,.00元。
(二)在建工程
诺达药业在初村镇山海路西、石山路北,有建工程一处,评估值合计5,,.00元,其中:研发大楼,建筑面积.44平方米,评估值为5,,.00元;检测车间,规划建筑面积.98平方米,实际完成的基础框架建筑面积.38平方米,评估值为,.00元。
(三)无形资产(五处土地使用权、七项药品生产技术等)
1、五处土地使用权,全部为工业用地、五通一平,评估值合计29,,.00元。具体如下:
A、威高国用()第82号(面积.00平方米),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年1月31日,评估值为3,,.00元;
B、威高国用()第83号(面积.60平方米),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年9月7日,评估值为3,,.00元;
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系诺达药业名下位于火炬四街三处房产占用土地。
C、威高国用()第99号(面积.00平方米),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年7月4日。评估值为4,,.00元。
D、威高国用()第号(面积.00平方米),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年7月4日。评估值为5,,.00元。
E、威高国用()第45号(面积.00平方米),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年8月14日。评估值为12,,.00元。
上述三宗土地使用权系诺达药业位于初村镇在建工程占用土地。
2、七项药品生产技术(包含批件、专利等)
七项药品生产技术的评估值合计21,,.00元。其中:
A、斯卫尔生产技术评估值为,.00元;
B、康尔心生产技术评估值为,.00元;
C、加味天麻生产技术评估值为1,,.00元;
D、益迈欧生产技术评估值为14,,.00元;
E、诺达明生产技术评估值为,.00元;
F、和络舒肝生产技术评估值为,.00元;
G、正糖胶囊生产技术评估值为3,,.00元。
三、诺达药业负债情况
诺达药业主要负债经评估机构初步评估,估值约1.89亿元。截止年3月31日,管理人受理债权申报家、申报债权金额,,.72元。现已初步审查认定的债权金额共计,,.16元,其中:抵押担保优先债权87,,.31元、建设工程优先债权5,,.00元、职工债权(申报部分)2,,.09元、税款债权4,,.24元、普通债权92,,.23元、劣后债权3,,.38元。
四、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自然人或企业(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重整,联合体作为重整投资人的,请选择一个主体参与,联合体各自权利义务由其内部约定);
2、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诺达药业营业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或者拥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重整投资人优先。
五、《参与重整意向书》编制要求
重整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自然人基本情况或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股东情况等;
2、重整投资人资信介绍,包括财务状况(企业-年度及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和资金实力(自然人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及资金实力证明资料),重整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与诺达药业营业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功经验(如有);
3、附件,包括重整投资人身份证件(自然人)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财务状况及资金实力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资料、授权资料(若有,包括授权范围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等);
4、对诺达药业重整的方式,重整投资人可与管理人联系沟通。
六、《参与重整意向书》提交注意事项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16日17:00止;
2、提交地点: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