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此批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包括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等。
据悉,年9月至年12月,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据初步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罚没款27.25亿元;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件人,起诉件人。年,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涉疫情防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件,起诉件人。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隐患行*公益诉讼案中,年12月1日至年8月14日,湖南省永兴县“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在多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功效,宣称“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永兴县检察院对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为予以立案。永兴县检察院向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顶格罚款万元,将涉事产品委托生产商唯乐可公司、代理销售商唯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查处,对生产商德恒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已赔偿.58元。永兴县专门对特殊食品、固体饮料等食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
除案件中检察机关公益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见实效外,该案具有可复制性和示范引领性,针对在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孕婴食品、特医奶粉、老年人保健品等特殊食品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湖南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百日行动、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活动等,推进了食品安全领域综合治理见长效。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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