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首家自动售药机项目落户,目前已正式开展自动售药试点工作。自动售药机位于成都高新西区合作街道合作路89号,市民可通过在机器上操作,手机支付购药。同时,自动售药机全天24小时运行,为市民夜间购药带来便利。
不只是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自动售药机共装载了多盒药品,品种50多种。除了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外,自动售药机还销售部分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棉签、医用卫生口罩、医用无菌纱布、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排卵检测试纸、计生用品、电子血压脉搏仪、针灸针。每样药品摆放处,均标明了货号和价格。
记者了解到,自动售药机还设有药品查询功能,帮助购买者实现自我治疗和药品查询。每种药品具有什么功效,在自动售药机上输入药品名称就可以查询。
“考虑市民短时间内不会熟练操作,公司安排了全天24小时的网上医生咨询服务,设备上还张贴了专门的管理人员电话,以方便市民夜晚购药,通过专业医生辅助,保证顾客用药安全。”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为了防止药物长期不被采用而变质,公司对近效期药品,不会验收入库。
未来可刷医保卡
据该项目负责人称,未来该自动售药机还会接入社保卡支付功能。
有关方面也表示,成都高新区鼓励企业探索“互联网+药品流通+医保移动支付”模式,满足社会需求,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新型购药模式和经济业态,推动医药新零售发展。
“相比传统药品销售模式,自动售药机售药是一种新型的药品销售模式,具有可24小时无间断售药、手机一键支付、占地面积小等优势。”成都高新区环保与综合执法局药械处处长张杰介绍,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自动售药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成都市自动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解读制定《规定》期间,我局分别征求了部分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医药商会、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单体药店的意见,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规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和目的
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为繁荣药品零售市场、满足群众购药需求,成都市在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对开办零售药店未设置距离等限制,促进了药品零售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繁荣发展,也满足了群众的用药需求。
但是,由于我市的零售药店基本没有24小时经营,群众夜间购药需求仍然受到一定影响。据了解,为满足群众的夜间购药需求和对相对安全的非处方药品的方便使用需求,北京、上海、苏州等地均出台了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品的规定。为进一步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药品零售的新业态、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管理规定(试行)》。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自动售药机设置的要求。
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设置自动售药机,作为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点。自动售药机不作为行*许可事项,为落实主体责任并满足监管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试点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的,须提前将自动售药机设置地点等情况向成都市医药商会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资料内容另行通知),市医药商会收集汇总的相关资料信息应于10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具有药品流通监管职能的处室和相关区(市)县局。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履行对其设置的自动售药机及其所售药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接受属地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二)自动售药机的设置应遵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策和法律、法规。
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规章制度。设置自动售药机的区域应符合所在地城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兼顾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等,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三)自动售药机储存销售药品须符合GSP规范的要求。
1.放置场所的要求。自动售药机放置的场所,应符合GSP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及保证陈列药品质量的相应条件和措施,自动售药机放置地点应当清洁卫生,外用、内服药相对分开,不得将自动售药机与有*、有污染的物质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2.自动售药机内环境的要求。自动售药机内环境应当符合GSP规范关于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3.自动售药机购销记录的管理要求。自动售药机的药品应当由设置的药品零售企业统一采购配送,满足GSP规范对药品可追溯的要求。药品进、销、存应与企业总部计算机联网管理,自动售药机应当能够打印销售小票,小票内容涵盖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药店名称、药品名称、购买日期、规格、批号、价格、厂家和数量,建立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的记录,并能够与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四)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
自动售药机显著位置应当标示相关药品零售企业名称、地址、24小时联系电话(手机)、《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编号、管理人员姓名、服务公约以及投诉举报电话,并标示“未成年人用药须由监护人购买”等相关警示语。上述标记标识应当明显且不易脱落。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技术或服务电话(手机)消费者提供24小时用药咨询服务。
(五)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防控风险的要求。
自动售药机只能够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和部分二类医疗器械等其他产品,自动售药机不得销售处方药品、甲类非处方药品、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有特殊或者专门管理要求(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自动售药机销售其他产品的目录由市局另行发布。在自动售药机上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六)申请离店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要求。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由连锁公司实施%配送药品的,可以在24小时便利店或者宾馆、机场、车站、TOD商业区(注册地址以外)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设置数量应与门店管理能力相适应,设置地点应在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注册地所在区(市)县辖区范围内。而单体药店和未由连锁企业配送的加盟门店,没有配送车辆和各类专职管理人员,对自动售药机药品的配送和管理能力较弱,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对较大,因此这类药品零售企业仅允许其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注册地址申请设置自动售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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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重点公开课程安排
1、年3月30日-31日济南第十五届《OTC控销第三终端高效开发动销上量高级研修班》(秦老师冯老师);
2、年3月30日-31日济南《超竞争时代KA连锁药店合作升级与动销维护》(戴老师)。
年4月重点公开课程安排
1、年4月20日-21日重庆新形势下医药企业(产品、市场、推广)经理三位一体系统打造暨OTC终端产品策划与推广研修班(戴老师);
2、年4月20日-21日重庆第三届《优秀OTC控销产品经理高级特训营》(董老师);
3、年4月27日-28日长沙《新医药形势下商业公司业绩爆破之从营销转型与终端动销上量系统打造秘诀!》(戴老师*老师);
4、年4月27日-28日南昌第五届《OTC控销精细化招商与代理商高效管理特训营》(董老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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