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短缺药品清单挂网采购工作的函》(粤医保函〔〕35号)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以下简称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内部分药品的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
1.属于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目前在深圳交易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或未在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挂网采购。挂网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
2.属于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目前在深圳交易平台未出现供应短缺的药品,按原有采购*策执行。
二、时间安排
会员系统信息维护:年2月20日至2月26日12:00
采购平台报名:年2月20日至2月26日17:30
三、申报要求
1.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即日起在会员系统完成信息维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采购平台进行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请按照《生产(经营)企业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进行。
2.请生产企业在产品报名时自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申报挂网价,并自觉保持不同品规、不同区域之间价格平衡,维护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
3.请药品生产企业在进行产品报名时,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选择一个可供应的临床常用包装进行申报,该包装将作为实际供应包装。
四、其他要求
1.深圳交易平台将对挂网药品开展价格监测,对于存在价格波动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等情况的药品,将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策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业务钟女士联系方式:--
数字证书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年2月20日
附件1.国家短缺药品清单挂网药品目录
附件2.生产(经营)企业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请访问全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