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于年10月17日通过,并将于年6月1日生效。本次专利法修改是我国在立法层面首次明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主要条款有第四十二条对药品专利保护期补偿规定和第七十六条对药品专利链接的原则性规定。本次专利法修改还明确授权药品行*主管部门会同专利行*部门制定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办法。如何设计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细节,以平衡原研药厂与仿制药厂的利益,促进药品创新与仿制药发展,促进药品可及,提升公共健康,是当前应当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