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国家药监局大力鼓励儿童临床急需品种申报,加强对非典型溶血尿*症综合征、血友病、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等儿童急需用药的审评。截至6月1日,药审中心已发布28批优先审评品种目录,将件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程序,其中涉及儿童用药72件。下一步,将加强对儿童用药说明书的规范。
△图/视觉中国
几天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修订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指出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详情见:注意!常用的柴胡注射液将禁止用于儿童!)。其实,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在多份药品说明书的修改中,都已经明示了儿童禁用。
△视频:这些药品说明书已改儿童禁用慎用
这些药说明书已改儿童务必禁用慎用
参麦注射液
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和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
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等项进行修订。
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
生脉注射液
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和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含可待因药品
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等项进行修订。
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感冒清制剂
年9月30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危险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
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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