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冠疫苗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上虞区局严抓新冠病毒疫苗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以零容忍态度防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一是讲究方法出实招。根据上级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充分研判辖区实际,讨论制订工作方案,实行“1+1+8”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任务分工。与卫健、疾控中心保持常态化信息沟通,对各基层所(分局)开展指导检查,对区疾控中心储存、运输新冠病毒疫苗进行质量监督重点检查,并负责2医院临时接种点检查。1月11日起,每周汇总专项检查情况向市局上报《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周报表》。区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负责做好新冠疫苗AEFI监测、处置工作信息共享。8个属地所(分局)分别对辖区内8家疫苗接种点进行检查,落实每周巡查机制,检查结果实时录入“疫苗评估流通管理系统”,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疫苗全链条监管。
二是加强监管用实劲。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种点)监督检查要点,仔细梳理对疫苗储存、运输和追溯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方法和存在问题。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