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的通知
药监办〔〕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中国医院、中国医院等12家机构作为第一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现予公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年5月25日
第一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名单
1.中国医院
2.中国医院
3.医院
4.中国医院
5.浙江大医院
6.福建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医院)
10.医院
11.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医院)
12.新疆医院
(来源:中国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