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3月19日从药监局网站获悉,药监局19日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