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备案流程
◆选定申报方案
境内责任人在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授权书备案
选定方案后就可以进行授权书备案,领取用户名、密码。
(1)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并由其负责人签字的进口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
(2)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
系统审核通过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至相应监管部门领取备案系统用户名称和初始密码。
◆样品检测
授权书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准备好送检资料及样品,送交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产品功能和配方的不同,检测项目会有所不同。
◆编写申报资料并网上填报
完成样品检测后,境内责任人应当在申报资料原件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取得电子备案凭证
监管部门收到产品备案资料(含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产品备案信息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
注: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时,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所需具备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