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2月18日消息2月1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2月18日起,联合采购办公室将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
据悉,本次填报共涉及个品规的药品。从本次国采涉及的药品品种上看,主要涉及阿法替尼、阿立哌唑、奥美拉唑、奥司他韦、吡格列酮、碘帕醇、厄洛替尼、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美托洛尔、舒尼替尼、克林霉素等明星品种,涉及包括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神经系统、抗菌素等多个疾病治疗领域。
药品及企业要求
属于药品填报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年第51号〕或《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年第44号〕,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的仿制药品。
4、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属于本次药品填报范围并满足药品要求的相关企业,包括: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上述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规定,取得我国药品注册证书的境外持有人依法指定,代表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年带量采购如何提速扩面?
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关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提速扩面,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指出:年药耗集采工作将在品种提速、领域扩面、持续增效三方面共同“发力”,进一步扩大老百姓用药就医的受益面。下一步,将聚焦推动三方面的举措:
一是巩固新常态,推进集采提速扩面。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力争到年底,通过国家组织和省级联盟采购,实现平均每个省覆盖个以上的药品品种。
二是塑造新的生态。通过不断完善措施,特别是将供应、质量、信用等相关因素纳入集采规则,从体制机制上净化医药流通的生态环境。
三是构建新格局。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加快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医药价格治理水平,通过多部门政策协同,形成促进医药产业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不追求最低价,也坚决反对跑步竞价
同样在2月11日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在制度层面,必须坚持带量采购,要保证质量,促进创新驱动,稳定供应,确保临床使用。如果“跟价不跟量”,企业就不能以量搏价,就不可能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医院,增加了运营成本,也留下了寻利的空间。
在规则层面,就是服务于制度层面,针对特定的品种以及竞争格局来设置竞价规则。比如竞价规则、带量比例、协议期是多少。带量中间,谁来报量、谁来选量,这些都要针对品种进行精细化设计。
同时,要根据市场供应情况适度竞争。最早“4+7”试点是只选1家,最低价中标,这样竞争非常惨烈,供应这一块就没有替补,临床选择余地小。到了第二批、第三批逐步优化,放宽竞争格局,平衡使用和供给,适当保持竞争率,这样能够使价格达到合理回归。“不追求最低价,也坚决反对跑步竞价”陈金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