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另外经梳理,此前该公司曾3次因食安问题遭通报。
根据年11月11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怀市监处罚〔〕号),经核查,健士牌虹鳟鱼肉丸为普通食品,但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在网页宣传中使用“减脂代餐食品高蛋白健身食材”字样,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年,号称是国内第一家专业生产西式肉制品的知名企业,其创建之初就定位于“五星标准、欧式风味”,先后通过了HACCP、ISO、FSS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在北京市场四、五星级酒店占有率达80%以上,部分产品出口至香港等地区。
不过经梳理发现,此前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曾3次因产品抽检不合格遭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年第53期),标称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烟熏鸡胸切片(1.0kg/袋,生产日期:0730),大肠菌群检测值为1.4×102;3.4×102;4.8×102;37;2.4×102(CFU/g),标准规定n=5,c=2,m=10,M=(CFU/g);
标称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鸡肉圆火腿切片(1.0kg/袋,生产日期:0728)检测值为10;10;10;6.6×103;10(CFU/g),标准规定n=5,c=2,m=10,M=(CFU/g)。
据年10月19日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