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械化的上市后监管,明确药品监测工作重点,及时控制安全风险,近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印发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测计划,此项省级监测计划为全国首发。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以确保药品百分之百安全为目标,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强化风险预警评估,创新监测方式方法,努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监测原则
(一)突出监测重点
以严控风险为目标,在日常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基础上,对改良型新药、麻精药品、创新药械、省集采品种、疫情防控用械、儿童化妆品等品种实施重点监测。
(二)提升监测评价质量
坚持以重点监测品种为主线,专业评价平台监测与监管科学研究相结合,全面提高监测评价质量。强化监测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着重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三)强化风险预警处置
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深化对监测数据的风险分析和研判,加强风险信号挖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评价、早报告、早控制,及时监测和处置不良反应聚集事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培训、指导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责,推进风险信号闭环管理,及时管控产品风险。
三、监测重点
对以下品种的不良反应开展重点监测,有效识别挖掘品种风险,评估产品效益与风险的关系,对严重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一)药品
1.年监测数据分析发现异常趋势品种及高风险品种
2.创新药、改良型新药
3.省集采品种(注射剂)
4.中药
5.生物制品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7.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或其他有成瘾性潜力处方药及非处方药
(二)医疗器械
1.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医疗器械
2.疫情防控用械
3.创新医疗器械
4.“十四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承担品种
(三)化妆品
1.儿童化妆品
2.引起激素依赖性皮炎症状的化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