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年第23期)。本期抽检食用农产品、饼干、豆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罐头、食糖10大类食品共批次,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质量指标不达标。
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美兰孙妚生蔬菜行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美兰李桂琼豆芽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澄迈老城鑫隆源超市销售的香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乐东万冲国祥米店销售的上海青,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五)保亭三道黄玉群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国贸分公司销售的九节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太阳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培店销售的标称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丹麦曲奇(生产日期:-04-21,规格型号:克/盒),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异议不认可。
(二)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味盐豆腐(生产日期:-03-25,规格型号:克/袋),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判定依据有异议,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异议不认可。
(三)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居然之家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六花尚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被卷蛋糕(椰蓉味)(生产日期:-05-22,规格型号:/),检验项目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儋州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瓜子,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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