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
7月20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5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监局的决策部署,以排查风险、严整严治为主线,结合成都市聚焦十大领域治理群众身边“可视”“有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了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深挖案源、重拳出击,对主观恶意、严重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坚决打击,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案例一:网络平台上“帮他人代发”有毒有害产品案件已移交警方
年2月18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涉嫌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的举报后,迅速联合成华分局经侦大队、双水碾派出所到举报地址进行核查。
执法组现场挡获胡某兵1人,查获4种止疼类产品盒、18种壮阳类产品盒。经法定机构检测,其中2种止疼类中均检出化学药成分(“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中检出化学药双氯芬酸钠、“高效骨痛宁”中检出化学药乙酰胺基酚)、18种壮阳类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
涉案当事人利用网络平台采取“帮他人代发货”的形式,涉嫌妨碍药品管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从中谋取利益,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该案已于年3月移交成华区公安分局,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销售过期药品案某医药连锁公司被罚10万
年1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在某大药房龙舟路店购买的葡萄糖酸钙过期。
根据投诉举报信息,执法人员于年1月13日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一盒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执法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于当日申请并批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没收了违法所得及超过有效期药品,并处罚10万元。
案例三:非法经营医美产品涉案金额达万余元
年11月至年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查办裴某军等人通过带货或走私等方式,从境外取得仅有外文标识的医疗美容产品。通过对涉案产品的外文标识进行翻译,发现涉案产品包含“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溶脂针”等注射用医疗美容针剂。
该案共计查获非法经营的含外文标识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溶脂针”等注射使用的医疗美容产品余个品种,合计余箱,涉案金额达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刑拘17人,取保候审4人,逮捕10人。
本案犯罪链条涉及全国8个城市(含成都)、15个窝点,相关医疗美容针剂通过地下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目前该案已移送龙泉驿区检察院。
案例四:网购易制毒化学品露马脚多部门协同打击违法犯罪
年2月18日,根据龙泉驿区内一当事人在网上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线索,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局龙泉驿分局东安派出所在该当事人的住所内发现了一些疑似毒品及药品、化妆品的生产原料和工具。
在检查现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精准研判,及时厘清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通知区禁毒大队、区卫健局等部门到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多部门协同打击违法犯罪。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对当事人的涉毒问题进行了刑事立案调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无证生产化妆品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龙泉驿区区卫健局对当事人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五:商品抽检不合格温江某婴儿用品店被罚1万元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检,在温江某婴儿用品店监督抽检了在售的贝恩亲婴儿护臀膏(品名:贝恩亲婴儿护臀膏、限期使用日期:/05/28、生产企业: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
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婴儿护臀膏抽检结果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验,结果仍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并处以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