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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3 1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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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2日联盟采购工作组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CSJ-YD-2)》。联盟地区包括上海、浙江、安徽。具体经办工作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实施。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9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

递交截止时间: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1点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号龙柏饭店云廷会场

申报信息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1点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号龙柏饭店云廷会场

信息公开方式

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大会现场不设置申报企业观看席位。申报企业可以通过申报材料递交当日联盟采购工作组发放的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观看。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可至年年底。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阿比特龙口服常释剂型、阿德福韦酯口服常释剂型、阿卡波糖口服常释剂型等44个品种。详情如下图所示。

申报品种资格

1、原研药品、参比制剂。

2、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3、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的仿制药品。

拟中选药品确定

入围药品确定准则:有效企业申报价,以采购品种目录中同品种最小规格作为代表规格,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至最小计量单位后的价格作为“单位可比价”。“单位可比价”≤符合6.4要求的同品种次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或“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国家集采中选平均价的药品入围。

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如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则涉及企业仅“单位可比价”最低且居于入围企业非末位的获得入围资格。

拟中选药品确定准则:入围药品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计算在承诺可供应各联盟地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获得该地区拟中选资格。

备供企业

各联盟地区拟中选药品为该地区原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各联盟地区排名第二的企业确定为相应地区的备供企业,如企业放弃供应,按综合得分排序递补确定备供企业。

各联盟地区拟中选药品非该地区原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则获得入围资格的各联盟地区原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确定为相应地区的备供企业,如企业放弃供应,按综合得分排序递补确定备供企业。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设置,沿用了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设计思路,属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首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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