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医药报
本报湖南讯近日,湖南省药监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启用湖南省患者自主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与疗效评价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5月1日起执行。
《通告》指出,各医疗机构应通过“湖南省药品注册信息监管系统”下载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