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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15 22:30:00

易制*化学品

什么是易制*化学品?

易制*化学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易制*化学品管理条例》(年9月18日修正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易制*化学品分为三类共38种。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的主要原料。第二类和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的化学配剂。

分类和品种且录

第一类

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樟素

5.*樟油;

6.异*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素、伪麻*素、消旋麻*素去甲麻*素、甲基麻*素、麻*浸膏、麻*浸膏粉等麻*素类物质*。

提示:胡椒醛常用于香水及食品中香料的有机化合物添加剂,企业进出囗时需按易制*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做好合规管理。

第二类

1.苯乙酸;2.醋酸酐;3.三氯甲烷;4.乙醚;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4.高锰酸钾;5、硫酸;6、盐酸。

说明: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类中的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条例发布后,进行了5次增列,为了管制易制*化学品流向制*渠道,又不影响经济运行,报国务院批准进行增列。

增列情况

第一类

●年增列:羟亚胺年增列邻氯苯基环戊酮H

●年增列:1-苯基-2-溴-1-丙酮3-氧-2-苯基丁腈

●年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第二类

●年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

●年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APAA)α-乙酰乙酰苯胺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

第三类

●年增列:苯乙腈Y-丁内酯

提示:γ-丁内酯可用于生产环丙胺、吡咯烷酮等药品,也用作工业的溶剂、稀释剂、固化剂等,企业进出口时需按易制*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做好合规管理。

重点法规条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加强易制*化学品监管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

识别易制*化学品怎么识别易制*化学品

①资料获取

获取该化学品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相关资料

②关键信息获取

通过MSDS和安全标签获取化学品的关键信息(中文名称、CAs号、成分浓度)。

③识别(目录法根据获取信息对照《易制*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评估识别是否属于易制*化学品。

易制*化学品进出口合规要点

1.国家对易制*化学品进出囗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以任何方式进出口易制*化学品均需申领许可证。

2.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易制*化学品或加工制成品、副产品为易制*化学品需内销的,应首先取得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并凭进(出)口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

3.混合物中含有易制*化学品的,经菅者应折算易制*化学品数量后按规定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含易制*化学品的复方药品制剂除外

4.易制*化学品的过境、转运、通运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5.易制*化学品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应当按规定申请进(出)口许可证。易制*化学品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6.经菅者在进出囗易制*化学品时,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提交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验放手续。进口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化学品,还应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囗药品通关单。

易制*化学品混合物管理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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