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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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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上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下称“南方所”)在广州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员、副局长宋永朝与南方所*组成员、副所长郭昌茂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书记、局长江效东与南方所*组书记林建宁、所长卢忠共同见证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员与南方所*组成员全体参加。


  签署协议之前,省药品监管局*组成员参观考察了南方所数据及网络监测平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重点在八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加强医药产业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南方所根据广东省局需求,对广东医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找准广东医药产业优势及存在不足,研判运行安全及相关风险,为广东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二是开展安全监管风险评估管理。针对广东医药产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南方所定期为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评估提供必要的安全数据支持。三是开展互联网“两品一械”信息和交易监测。为广东省局提供互联网经营的“两品一械”产品管理、企业管理、信息监测、数据采集、系统研判、信息筛查、取证管理等服务,帮助广东省局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四是配合开展“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南方所积极配合广东省局开展“两品一械”业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检查核查、信息化智慧运用。五是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策与技术研究。双方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策与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中医药*策研究课题,助力珠海横琴中医药(医药领域)高质量发展。六是配合开展医药*策法规研究。为广东省局相关*策的制定提供咨询、评估及跟踪评价服务,在技术支撑体系、药品标准体系建设等诸多方面提供*策建议。七是配合开展药品监管宣传报道。双方建立媒体服务平台常态化合作机制,扩大广东产业和监管工作在域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提供支撑。八是建立人才交流学习合作机制。双方定期选派人员到相关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学习交流,共同开展相关培训,积极与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合作与交流。


  签署协议之后,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江效东表示,省药品监管局与南方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助力健康中国的战略需要,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省药品监管局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宣传、助推监管”基本原则,在共同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的认知度和自我保护能力上创造新经验、新模式,为更好地服务药品监管大局、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希望双方能发挥各自优势,广东省局立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区域监管职能,积极发挥辖区内行*资源优势;南方所充分利用科研成果、人才储备、平台多样以及体制机制灵活的资源优势,提出进一步合作方案,推进双方务实、深入合作。希望双方共同推动我省由“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迈进,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省局办公室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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