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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液态与气态及特殊气体采购招标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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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医院医用氧(液态与气态)及特殊气体采购招标项目(重招)/-D84N

二、项目资金来源:非财*性资金

三、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供货期限

最高限价(人民币)

医用氧(液态与气态)及特殊气体

2年

.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公示期间为年7月7日至年7月13日五个工作日。

2.交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投标人在其厂区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城市应在该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不需要提供该证明)(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所投气体生产厂家(包括代销企业受委托的厂家)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广州市危险化学品车辆区道路运输通行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报名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10.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已购买本次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7月7日上午09:00至年7月28日下午17:3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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