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管理,防范流入非法渠道及滥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健康安全。近日,云南省富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对使用精麻药品的医疗机构及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精麻药品的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供应、验收、储存、保管、运输、退货、报残损等制度,是否严查供应方资质并留存相关资料,建立购进、验收、使用记录并做到票、账、物相符;贮存特殊药品是否落实五专管理,安排专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是否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登记造册,是否按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内容;检查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是否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并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存在超出规定的数量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
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精麻药品供货方资质索取不全,验收记录台账不完整,未开展从业人员特殊药品专门培训等问题。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未专柜陈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规定数量要求实名登记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此次检查,共检查使用精麻药品的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11家,对2家医疗机构、6家药品零售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期限到后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殊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市场规范。(秦龙黄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