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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监局出台12项措施支持南阳中药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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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优势和作用,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出台十二项有效措施,着重从三个方面支持南阳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以高效有序开展帮助指导、行*审批、拟定*策为重点,选择有一定质量控制经验、规范生产管理基础的艾产业龙头企业,作为中药饮片(艾叶、艾绒、艾条)及中医器械(灸疗设备、灸疗器具等)候选企业,通过审查核查、现场验收,分别获批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选择鲜切药材品种和产地加工规范化企业,研究出台趁鲜切制中药材产地加工*策,公布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和鲜切药材目录品种,支持南阳产地加工业。支持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河南省重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同时支持该企业建立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选择仲景经方临床使用经验丰富的中医医疗机构作为院内制剂候选单位,通过审查核查、现场验收,获批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备案制剂品种。对现有获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通过审查核查、现场验收,获批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批发)。

以开展原药材质量控制、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提升、生产工艺规范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等研究和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工作为重点,支持南阳市积极开展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承担标准、炮制规范等研究制定工作;协助建设区域性艾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在信息共享、仪器设备共享、专家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南阳市开展艾叶、艾绒、艾条生产工艺规范化、质量控制等指导性原则规范制定工作。支持南阳现代中药产业园建设,助推其产业规划、项目设立科学规范。

以构建省级药品监管、市县市场监管、中医药发展三级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为重点,支持南阳成立艾产业监管工作联席办,联合南阳市场监管局、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加强监管与服务;建立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艾产品违法生产销售行为,营造南阳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环境。

责编:刘安琪

审核:李震

总监:万*伟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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