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省*务服务中心获悉,按照有关规定,自年8月1日起,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4类证照,已全部实现电子化并满足共享应用要求。
据介绍,自8月1日起,申请办理以上4类证照,申请人均可通过贵州*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审批通过后形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8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其他*务服务事项需要提供以上4类证照,申请人均可通过贵州*务服务网以电子凭证或电子证照的方式共享获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
此外,8月1日起,证照以电子证照方式共享获取,而8月1日前的证照以电子凭证方式共享获取。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成虹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