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8日,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开展《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抗原检测试剂增补挂网的通知》。本次新冠抗原试剂增补挂网与此前挂网要求一致,企业可在年4月13日前完成申报工作,要求按不高于全国各省现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申报挂网。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抗原检测试剂增补挂网的通知
相关新冠病*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抗原检测试剂应急采购的函》的要求,拟开展新冠病*抗原检测试剂挂网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型冠状病*(-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不区分检测方法。
二、企业资质
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已取得本次采购相关试剂产品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均可申报参加,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保障供应。进口试剂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一个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的企业代理。
三、采购主体
黑龙江省行*区域内的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
四、企业注册要求
未注册企业应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将所需上传资料统一存到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邮箱hljyp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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