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首次进口非特化妆品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改革的春风扑面而来,缺乏备案经验的企业们纷纷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了从年3月1日就开始进行备案试点工作的老大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于是,在国家药监总局备案细则还未发布之时,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挺身而出,整合了近两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评的万余条意见,并结合备案试点以来资料监督检查的工作实践,为我们总结了《上海市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检查规范(试行)》并于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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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集前人经验教训于一身的“备案过审宝典”,小编总体看下来,发现较之前相比,要求更明确、更细致、更严格。
那么,究竟与之前的行*许可审批要求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需要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