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光明网
《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不仅表明国家对盲盒影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这一问题加强管理的态度,也要求盲盒潮玩企业提高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不应单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及产品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
8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这意味着在风口上的盲盒市场将有统一明晰的规范。意见稿拟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出药品、食品、活体动物等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不得向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等要求。
近年来,盲盒形式的出现带动了许多产品的热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查与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潮流玩具市场发展报告》显示,预计年,以盲盒、手办为代表的中国潮玩经济市场规模将达亿元。但其发展状况也令人忧心。“宠物活体盲盒”“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无人认领行李箱被当盲盒售卖”“家长花万给孩子集卡”,这些层出不穷的负面新闻,给这种销售模式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面是强劲的市场需求,另一面是频发的行业乱象,随着意见稿的出台,百亿元级别的盲盒市场将步入正规化。
“万物皆可盲盒”时代将结束
盲盒这种兼具趣味性和神秘感的产品在近几年引发了一波波消费热潮。从最初的玩偶,到后来的文具、机票、NFT,盲盒将这种幸运感带到了各个领域,改变了很多行业的销售模式,被网友比喻为“万物皆可盲盒”。
然而,“万物皆可盲盒”时代也有结束的一天。此次发布的意见稿提出,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无着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此前,以活体动物为售卖主体的“宠物盲盒”曾引起广泛争议。商家将包括猫狗、乌龟、仓鼠、蜥蜴等动物装入狭小的快递盒内,以随机买到名贵宠物作为噱头进行售卖,然而消费者拿到手的往往是蜷缩在笼子里瑟瑟发抖,甚至已经死亡的小动物,许多盒子里还伴随着排泄物与腐烂物混合的恶臭。
“活体动物通过盲盒的形式来售卖存在疾病传播的风险,还会造成虐待动物的现象。”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此次发布的规定结合了实际情况,根据盲盒的特殊属性,又结合了相关商品的特性,对将来盲盒经营规范开展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他还指出,规定中涵盖的其他商品也都属于特殊商品,不应该通过盲盒的形式进行销售。“比如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需要特许经营,不是随便注册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售卖的,还有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商家销售都是需要特许的。”
今年1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为盲盒经营活动划出了红线。一位潮玩行业人士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相比上海,这次文件的发布有了更明确的负面清单,并且进行了细化的规定,有利于相关企业更规范地经营。
盲盒的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问题也饱受诟病。中国消费者协会于今年年初发布的《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商家利用盲盒销售临期商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盲盒概率不透明”等问题,被消费者投诉最多。
24岁的玉琪(化名)从年开始接触盲盒,几年来花销已过万元。她平时主要购买一些知名的品牌盲盒,也曾在网络平台上购入一些其他类型的盲盒。“买过88块钱给我20个碗那种,还有手机壳盲盒、没人要的快递组成的快递盲盒。之前也有那种超市的幸运礼盒,说里面有手机,买过两三个后来发现都是几块钱的小破东西,就不再购买了。”
“我之前也买过线上盲盒,说某个东西开5个必得1个,但我开了10个都没出来。”玉琪认为,盲盒的虚假宣传应该是监管的重点。
针对此类现象,意见稿提出,盲盒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质量、安全的要求;同时还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对抽盒规则、抽取概率、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商品数量、商品规格、商品质量、服务提供方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学明表示,作为一种新兴业态,盲盒领域此前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有的商家借盲盒形式清理库存,用劣质、过期乃至“三无”产品欺骗消费者。有的商家虚假宣传、过度营销,想方设法引消费者“入套”。在他看来,此次发布的意见稿为盲盒行业提供了统一的监管政策,其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方面,行业将在监管的指导下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对盲盒价格、商品质量等的要求也会更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对盲盒严格的限制可以清楚地让消费者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东西,我觉得这个很重要,在满足惊喜感的同时,又确保买到的东西不会侵害我的权益。”来咖智库创始人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