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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双通道药店以电子处方流转为核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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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韩虹丽

7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保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山东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元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确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到位,将强化5方面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对有临床需求但不配备或不足量配备谈判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提醒、约谈、通报批评或面向社会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理。

二是强化“双通道”信息化支撑。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同步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各市同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电子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顺畅流转。以电子处方流转为核心,实现参保人员购药和医保支付全过程可追溯。

三是完善工作落实机制。重点是建立全省“双通道”管理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谈判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分析各市谈判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情况。指导各市完善网上公开信息动态管理和定期更新机制,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建立“双通道”药店监督检查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双通道”药店条件的督促整改直至取消资格。

四是加强政策落地督导。开展“双通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进展滞后地区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广大参保患者充分享受“双通道”惠民政策成果。总结推广各市在推动“双通道”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全省医保系统的指导和培训,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双通道”政策的知晓度。及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升群众对“双通道”惠民政策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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