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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17类医药相关电子证照可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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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记者从省药品监管局获悉,12月1日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17类医药相关电子证照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审批通过后形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数字空间“电子证照”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应证照,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样品

据了解,贵州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制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批件、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贵州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件、药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等17类证照(含批件)已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电子化并满足共享应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日以后形成的这17类电子证照,申请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包括网上申报、个人企业空间、贵人服务APP、贵人服务小程序、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共享获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

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杜高富

编辑/胡家林

二审/覃淋

三审/李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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