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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张茅

(年7月5日)

同志们:

这是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部署下半年的重点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努力开创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半年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拓展,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新企业、新产品、新药品、新发明快速进入市场,为经济繁荣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企业准入改革纵深推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分类推进改革试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开办环节,许多地方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减。全面规范“多证合一”改革,首批将24项涉企证照统一整合。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22个省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稳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加快企业名称登记改革,19个省开展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持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累计38.8万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优化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库查询”和“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功能与中国政府网实现对接。

随着准入环境的优化,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增长。上半年,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亿大关,达到1.03亿户。其中新设市场主体.3万户,同比增长12.5%,新设企业.4万户,同比增长12.5%。上半年,日均新设企业1.81万户。至5月底,新办理注册登记的税务管理户同比增长7.6%,税收贡献率增长4.9%。新设市场主体大幅增长,成为创业创新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产品准入改革提速。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在全国20个省推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认证目录产品种类从种减至种,对20种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允许企业运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累计16万多家企业公开企业标准70万余项。

——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全国半数省份具备电子证书发放条件。加快特殊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新批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个,在审注册保健食品申请数由1万余件降至余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和进口药品上市速度显著加快,九价宫颈癌疫苗等7个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境外新药上市。目前待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已由年高峰时的2.2万件降至件以内。

——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全国设立6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个商标受理窗口,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至7个月左右。上半年,商标注册申请.6万件,同比增长57.5%。累计有效注册商标.7万件。专利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分别为75.1万件、.9万件和32.4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2.3万件,同比增长6.3%。至6月底,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5万件。

(二)不断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积极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执法,促进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为市场经济平稳运行创造了条件。

——公平竞争审查取得阶段性成效。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部门和地方建立审查机制。目前,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省级政府、93%市级政府、50%县级政府已部署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共对12.2万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查办印章、交通、供气、供热等领域的行政垄断案件,有效纠正和制止了指定交易、地方保护、组织经营者垄断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反垄断执法不断加强。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燃气、电力、供水、殡葬、电信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着力查处重大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全链条反垄断监管,上半年共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件,同比增长40%。

——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推进。组织开展涉企和民生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指导地方加强房地产、电子商务、药品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市场价格监管。至5月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制裁15.7亿元。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集中整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至5月底共查处案件件,案值4.4亿元。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动建成30个省级“两法衔接”平台并与中央平台联通。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传销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加强网络传销的监测和查处。

——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地方著名商标法规规章清理废止工作基本完成。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开展打击商标侵权专项行动,至5月底,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件,同比增长13%。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查处专利违法案件1.19万件,同比增长20.5%。

——网络和广告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合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和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持续推进广告导向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上半年,查处违法广告1.5万余件,罚没款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和.7%。

(三)切实加强市场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把从农田到餐桌、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严守“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监督不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实现“三年全覆盖”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会同农业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推动上年度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至5月底,查处案件2.6万余件,涉案金额14.9亿元。加大药品监管执法力度,至5月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5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应急处置及时有力。针对过期冷冻食品、有机蔬菜、食用调和油等舆情事件,组织重点省份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做好媒体曝光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的案件查处工作。针对部分网络销售食品存在的非法添加等问题,约谈10家大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妥善做好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抽检监测力度加大。围绕重点食品、重点指标和重点场所,完成监督抽检9.6万批次,不合格率为2.85%。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吨。开展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完成国家药品抽检1.78万批次,检出不符合规定药品批次。

(四)全面推进质量监管,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从生产到流通的全链条质量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推动部门提出质量提升计划,21个省党委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超过90%的市县开展质量强市(县)活动。推动生产经营者对产品质量实施担保,落实“三包”、补偿等责任。聚焦保险、民航、旅游、网购等14个重点服务领域,对全国个城市实施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对儿童用品、新兴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实施风险监测。改革监督抽查制度,推行“抽检分离”,共监督抽查5万多批次产品,处理不合格产品批次。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上半年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1万起,同比增长9.6%。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召回缺陷消费品.9万件,同比增长9倍多。监测采集产品伤害信息6万余条,推进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加强。以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8万份,立案处罚起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家,封停设备1.35万台。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上半年,全国共上报各类特种设备事故78起,同比减少12起,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减少7人和22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着力强化消费维权,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消费维权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后续处理工作,集中开展相关问题治理。开展全国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社会反响良好。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上半年,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8万件,案值8亿元。

——消费投诉渠道更加完善。全国15互联网平台二期和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上线运行,完成65信息化系统建设。上半年,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5受理万件,58受理34.2万件,31受理70.6万件。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推动15“五进”和绿色通道企业建设向电商、农村新领域拓展。

——消协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儿童玩具等消费警示信息,积极开展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等比较试验,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监督,对农村集贸市场进行调查体验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网约车安全责任等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改进立法建议。

(六)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变化新趋势,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普遍方式,对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20大类抽查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了企业由对政府负责转变为对社会负责。许多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

——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多报合一”改革取得实效,至6月底,年报公示率91.2%,比去年有所提高。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已归集涉企信息5.95亿条,向部门提供了企业基础信息.8万条。联合惩戒工作不断深化,至6月底,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有.9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4.1万户,限制“老赖”任职近28万人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影响持续扩大,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达到.7亿人次,今年日均访问量达万人次。

——大数据监管的信息化基础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稳步推进国家法人库和总局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系统建设,启动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试点应用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系统、药品监管电子证照数据库、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数据库、生产企业与产品监管主体数据库建设。深入开展市场环境形势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七)加强队伍和基础保障工作,市场监管基础更加坚实。紧密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法治建设、技术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强化审计监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启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督促规划任务落实。

——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基本完成市场监管总局所涉部法律、部行政法规、部部门规章的梳理工作。研究拟定年度立法计划,提出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10个立法项目建议。积极开展机构改革后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工作。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清理工作。

——质量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实施国家计量基准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国家标准物质的管理,提升重点领域量值数据质量。推进30多个城市开展百千万对标达标专项行动。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抓手,推动万家企业学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深入推进监管科技创新,扎实抓好“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实施,申请发明专利余项,立项国家标准余项,研制国际标准余项,国际互认的测量和校准能力数量达到项。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机构建设,技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国际交流合作,成功举办国际编码组织大会,发布《杭州宣言》,成功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管理委员会成员。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2个秘书处和2个技术机构主席职务,新提交国际标准提案45项。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多边交流磋商。

(八)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总局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周密组织部署,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做好总局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向中央报送了市场监管总局“三定”规定和《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机构改革中,将职能转变作为首要任务,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切实减少对微观领域的直接干预。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分段监管、多头执法的问题,理顺了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监管链条,力争形成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按照“七个统一”的原则整合相近职责,实现统一企业登记和一般性行政许可、统一信用监管、统一质量监管、统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统一广告管理、统一反垄断执法、统一监管执法等。强化了综合执法,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依然突出,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间有待进一步压减;“双随机”监管、信用监管还没有落实到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面临较大挑战;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失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基层执法力量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市场监管的方向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改革发展全局和长远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提高认识。

(一)深刻领会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必将对我国市场监管格局的重塑和市场体系的构建带来深远的影响。

第一,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市场监管是发展市场经济进程中政府的重要职能,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重要方向。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是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越是需要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机构和监管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机构职能不断进行改革调整、转型完善。经过几轮改革,撤销了几乎所有工业经济专业部门,撤并了经济管理部门,推行了大部制改革。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机构职能,转向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这次机构改革,对市场监管体制进行顶层设计,将分散的监管机构职能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就是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对政府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塑造,突出了市场监管在政府架构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第二,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是发挥市场的力量、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高速增长阶段,经济发展更多的是依靠大量要素投入、依靠优惠政策支撑。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不能再依靠传统粗放的增长模式、发展路径,关键要发挥市场的力量,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改革开放实践表明,越是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就越好,就越具有国际竞争力;越是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的区域,经济发展就越有活力,整体经济素质和经济发展质量就越高;越是保护性、垄断性领域,产品和服务质量就越差,越缺乏市场竞争力。质量、品牌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不是政府选择、政府培育的结果。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不是无所作为,必须有所作为,有所不为。这次机构改革,对宏观管理、市场监管领域的机构和职能进行大幅调整优化,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优势,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人人都是消费者,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好要求,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更好期望,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

过去,为加快经济追赶步伐,推动经济快速增长,政府更多的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各地普遍是投资者优先、招商引资优先。由于长期以GDP增长为导向,以外需出口为导向,忽视消费者的权益,形成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质量差距大,同一品牌产品国内与国外质量差距大,线上产品与线下产品质量不一致,跨国公司召回产品对中国市场与国外市场不一致,带来消费者维权难、消费者权益保护难等问题。近年消费者大量出国购物、出国消费,既是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也是消费环境不理想、消费产品和服务品质不适应消费需求的表现。

从国际经验看,保护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这次机构改革,对多个部门消费维权职责进行整合,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让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第四,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不仅全球经济贸易紧密相联,国际间的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同样紧密相关,这是世界经济交流拓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监管理念、监管规则不仅影响本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也成为影响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是构建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基础。

过去,跨国公司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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