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门诊靠谱吗 http://www.csjkc.com/yydt/m/511.html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年第3期)。
据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情况如下:
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万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沙棘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京皖中药饮片厂生产的1批次芡实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三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
经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楂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年第3期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